翠岗中学法治教育LOGO和宣传词征集活动方案
为了进一步加强翠岗中学法治文化建设,学校现决定开展“法治教育”LOGO和宣传词征集活动,将征集到的优秀作品作为“翠岗法治教育”标识使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面向翠岗中学全体师生和家长
二、征集时间
2015年11月18日-12月18日。
三、征集要求
(一)内容要求:LOGO体现翠岗中学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涵,体现法治底蕴,具有强烈的亲和力和影响力;取字来源于规范汉字或者英文字母,为大众所熟悉;原则上使用“法治翠岗”作为设计基础。宣传词要求工整对仗,朗朗上口,能高度凝练“法治翠岗”精神内涵,字数一般不超过20字。
(二)设计要求:作品应具有较强的可辨性,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或雷同;形象健康向上,符合“法治翠岗”形象风格;构思新颖、创意鲜活,富有时代感,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;LOGO形象易于记忆,具独特意义且没有歧义。
(三)设计作品须为本人原创,不得剽窃和抄袭。
(四)参与征集投稿作品请附设计含义或创意说明。
四、奖励设置
本次征集活动设置一等奖一名,二等奖二名,三等奖若干,颁发奖状,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。
五、投稿说明
宣传词上交纸质稿。LOGO作品手绘或使用电脑软件绘制皆可,电子作品请采用JPG、GIF、BMP格式图片。同一作者投稿数量不限,投稿以电子邮件或纸页稿形式皆可,由班主任转交给学工处。
六、评选说明
翠岗中学学工处将对征集到的设计作品进行初步筛选,宣传词和LOGO各评出10件左右获奖候选作品;并对入围的作品通过翠岗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。
翠岗中学学工处
2015年1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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