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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7年度十大“扬州好人”

来源: 作者:张彦斌 发布时间:2017-12-01 10:37:07 浏览次数: 字体:A-   A+
中共扬州市委宣传部
扬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扬文明办〔2017〕51号
 
 
 
关于开展2017年度十大“扬州好人”
评选工作的通知
 
各县(市、区)文明办,经济技术开发区、生态科技新城、蜀冈-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党政办(组宣办),市各有关部门:
根据《扬州市“十大扬州好人”(道德模范)评选办法》(扬文明委〔2010〕11号)的相关要求,现将开展2017年度十大“扬州好人”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和评选,推出事迹突出、品德高尚、群众认可度高、示范引领作用大的道德模范和时代新人,大力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,在全市形成崇德向善、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,迎接省运会、省园会的胜利举办。
二、主办单位
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、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、扬州报业传媒集团、扬州广电传媒集团。
三、评选范围
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在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,主要事迹发生在扬州,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,2017年以来涌现出的先进人物、优秀企业家、道德模范、身边好人、最美人物、扬州工匠等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(已获得全国、全省道德模范及往届扬州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不参与本次评选)。
四、标准条件
助人为乐模范:充满爱心、乐善好施,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,积极参加捐资助学、扶残助残、志愿服务、公益活动等社会公益事业,赢得群众高度赞誉。
见义勇为模范:秉持公平正义,弘扬社会正气,关键时刻临危不惧、挺身而出,勇于维护国家、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产生重大社会影响。
诚实守信模范: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,始终坚持诚信为本、操守为重,以诚待人、以信取人,履约践诺、言行一致,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。
敬业奉献模范:追求崇高职业理想,勇于创新,有重要发明创造,为推动扬州发展做出重大贡献;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,或干一行、爱一行、专一行,长期工作在一线,尽职尽责、默默奉献、恪守职业规范,赢得社会广泛赞誉。
孝老爱亲模范:注重家风家教,孝敬父母、关爱子女、和睦邻里,关爱他人,在乡风文明、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,群众广为颂扬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市报业传媒集团、广电传媒集团在2017年度集中报道的典型人物中,各遴选10名候选人推荐;各县(市、区)文明办在当地2017年度涌现的典型模范中推荐3名候选人,各功能区推荐2名候选人,市各有关部门(名单附后)推荐1名候选人。
2.市评审组确定20名候选人,接收社会公众投票,评选2017年度十大“扬州好人”及提名奖。
3.组织参加城市荣誉体系表彰。
候选人推荐名单请于2017年12月7日前推荐至市文明办邮箱 yz87886923@163.com, 并填写附表。
联系电话:87886923。
 
附件:
1.市有关单位名单;
2.2017年度十大“扬州好人”推报表。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扬州市文明办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1月28日
 
附件一:
市相关部门名单
 
市委政法委、市发改委、市经信委、市教育局、市科技局、市公安局、市民政局、市司法局、市财政局、市规划局、市建设局、市城管局、市房管局、市交通局、市农委、市商务局、市卫计委、市体育局、市食药监局、市环保局、市旅游局、市国资委、市园林局、市银监分局、市工商局、市质监局、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、市科协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附件二:
2017年度十大“扬州好人”推荐表
 
姓名   性别   单位
(住址)
 
出生
年月
  推荐
类别
  文化
程度
  政治
面貌
 
曾获主要奖励  
事迹︵约300字︶
详细事迹材料可另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事迹名称)
 
推荐单位意见 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盖章)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   月   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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